各直属团(工)委、团总支,协管团组织: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为服务攀枝花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青年人才”三个重点项目、 “践行新思想、建功新时代、服务新青年、领航新征程”四大行动实施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传承三线精神,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市委拟在2019年“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攀枝花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三线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按要求缴纳团费。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如是高校团员须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
9.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专职团干部和直属(协管)团组织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攀枝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8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三线精神。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
9.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三)攀枝花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市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如是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8.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9.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10.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且常态化开展活动,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且常态开展活动的优先考虑。
(四)攀枝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市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如是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
8.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已经被推报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候选单位,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申报名额
参照各直属(协管)团组织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数量,结合工作实际,按一定比例确定推报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团市委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根据平时工作实绩、申报材料等实行差额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标准。各直属(协管)团组织在评选推报工作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鲜明大抓基层和全团重校的工作导向,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并在人选(集体)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推报个人和集体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重点考虑学校领域和基层一线的个人和集体,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
(二)严格程序。各直属(协管)团组织要落实表扬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组织包括团委委员、团代表、青年代表等参与的评议。拟申报个人(集体)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产生。获得过表扬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奖项,获得过表扬的集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获得过表扬的集体,今年不再推报)。
(三)确保规范。各直属(协管)团组织要对拟申报个人(集体)进行指导,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申报名单汇总表中要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本级团委(团工委)公章。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沙志英;
联系电话:3320859;
邮 箱:895044185@qq.com
共青团攀枝花市委
2019年3月25日